碎碎念:

 

然後我發誓,它嗎的我在上當一次,我下輩子當條狗= =

 

(長久累積的怒火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12.如果他們看到以他們為主角的小說(同人)

 

「Taenggu,我發現一個有趣的東西。」

 

金太妍躺在沙發上,她看著房門旁正在招手的黃美英,緩緩地爬起身子,「你是又發現什麼電影了?」

 

「沒有,我發現了我們的文章。」

 

「蛤?」

 

「我覺得還蠻好看的。」黃美英坐到了金太妍的腿上,從容的動著滑鼠,側過身子讓金太妍可以看到電腦螢幕。

 

金太妍認真的看著螢幕裡的文章,嘴角突然抽了一下,「你是去哪裡找到的?」

 

「喔,允兒傳給我的啊,她原本是在買小說的,就意外找到這個了。」

 

金太妍輕輕地嘆了口氣,「算了,這還算貼近現實的。」

 

「對吧對吧,這個比較好看。」黃美英開心的勾著金太妍的脖頸,「之前那些人都把DaeDae寫得太恐怖了,還是這個作者比較知道我DaeDae的個性。」

 

「嗯。」金太妍輕輕的應了聲,倒也開始入迷的看著文章。

 

「Taenggu。」

 

「嗯?」

 

「我們來演戲吧。」

 

「蛤?」


 

黃美英看著壓在自己身上的金太妍,忍不住突然一笑。

 

「笑什麼?」

 

「DaeDae的表情好不自然。」

 

金太妍輕輕的扯了下嘴角,「我是歌手又不是演員。」

 

黃美英輕輕地笑著,抬頭吻了下金太妍的唇,「算了,誰叫你是金悶騷。」

 

金太妍搔了搔頭,她坐起了身子,突然嘆了口氣,「同人文果然是同人文,我做不來。」

 

「嘛,可是我覺得DaeDae做得很好囉。」黃美英從容的說著,她伸手揉了揉金太妍的髮絲,「也差不多要晚上了,我們今天出去吃飯好不好?」

 

「嗯,想吃什麼?」

 

「嗯……都可以,只要是跟DaeDae吃飯。」

 

金太妍點了點頭,她站起身子,忍不住嘆了口氣,也許晚點回來再跟黃美英選另外一篇文章看能不能演起來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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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凊少 Taeshi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